人民调解员申报个案补贴的程序有哪些?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后,准备相关材料(如调解文书等),建立案件登记表,向调委会申报,调委会审核案件的真伪后,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汇总后每月或每季向当地司法所申报,司法所收到调委会的申报材料后会同辖区政府及时进行审核,审核包括鉴别案件的真伪、各类卷宗的材料是否齐全,协议书的要素是否完整等,必要时还需实地走访当事人。司法所每半年向区司法局进行申报。司法局进行复审后,完成相关程序后,将个案补贴直接兑现给调委会指定账户,调委会收到补贴后及时兑现给调解员,然后将兑现表交司法所入账。
司法所不接受调解员个人申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所在地的司法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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