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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0-00005
  • 发文字号 黔江建发〔2020〕8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1-29
  • 发布日期 2020-09-09
  • 文件标题 雷竞技官网入口app免费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力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雷竞技官网入口app免费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力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黔江建发〔2020〕8号

雷竞技官网入口app免费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力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庆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以及《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7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6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舆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机制,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从房屋市政工程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后开(复)工时间

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同时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须提前开(复)工的,应达到市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防控标准,经我委报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复)工。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做好延后开(复)工的计划安排,并及时通知务工人员延期返回工地。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的项目,应满足附件1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与建筑工地的关联性、敏感性和复杂性,组织、督促项目监理、施工等其他参建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按规定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施工单位提早开(复)工。

(二)监理单位要落实好自身防控工作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提前开(复)工的,应立即责令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

(三)施工单位要按照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要求,做好工地卫生消毒、疫情防控监测等工作。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开(复)工检查,在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做好2020年建筑工地春节期间及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基础上,结合疫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和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要加强实名制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严格审查入场人员并登记在册,重点对春节期间到过湖北或湖北籍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要通知所有即将来黔的务工人员从现在开始每天进行自我测温,发现异常就地治疗,并就务工人员来黔情况及时向区安管站报备,劝阻春节期间到过湖北省或湖北籍的务工人员暂缓来黔。所有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口罩才能进入现场,每人每天测量体温不得少于2次(早晚至少各一次),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管理人员应加强工地现场人员的身体状况检查工作,每日巡查不应少于2次,凡体温≥37.3°C 、咳嗽等身体不适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应及时报告区安管站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对疑似病例、重点对象等要采用隔离、监控等防控措施并及时按程序上报。要加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管理工作,经常通风换气并每天消毒不得少于1次,同时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以及废弃口罩等垃圾,督促务工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等。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医疗物资、药品储备。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

(四)区安管站要落实每个项目的疫情防控监督责任人,督促参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对开(复)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对未履行开(复)工程序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而擅自开(复)工的项目,依法从严处理。

三、做好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

(一)思想认识到位。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抓安全必须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强研判,认真梳理自身项目特点,仔细分析开(复)工期间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尽快消除节后综合症,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防开(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开年起个好头。

(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到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主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监理单位总监和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履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后,项目部应根据后续施工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并严格落实定岗定责。在相关管理人员未到岗、未完成开(复)工准备工作前,严禁个别工人擅自进入施工区域实施作业。

(三)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到位。各参建单位要针对春节过后人心比较浮躁,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对现场不熟悉,开(复)工期间因抢工期忽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等问题,切实抓好开(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施工单位要对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开(复)工后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抽查。

(四)开(复)工安全检查到位。所有建设项目在开(复)工前,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到位并组织复查,同时建立节后开(复)工自查、复查专项档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全程参与开(复)工自查、复查。

(五)项目开(复)工程序到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开(复)工程序完成自查自纠后,形成书面开(复)工报告,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核实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复查,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复核,达到开(复)工条件并由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组织进行开(复)工。

四、做好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工作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根据《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渝府发〔2007〕288号)和疫情变化及工作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流程,重点明确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联络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确保项目应急处置科学规范、措施得力、响应到位。

(二)各项目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各项目应于每日16:30前,填写《项目疫情防控情况日报表》(附件4)并报区安管站,由区安管站汇总后报市安全总站。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要求

2.开(复)工疫情防控人员入场自查表

3.开(复)工疫情防控人员情况汇总表

4.项目疫情防控情况日报表

雷竞技官网入口app免费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附件1

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要求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政府及其有关管理部门监管,各项目应服从属地政府及其有关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申请开(复)工前,各参建单位要建立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邀请属地政府、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卫生专家,就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和操作手册召开专家咨询会,评估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风险,确保方案、预案和手册的可操作性。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明确具体疫情防控措施、人员排查措施以及工地现场临时处置方式。

三、参建单位应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增强从业人员防护意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疫情防控交底内容应参考市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文件执行,让相关人员通过官方权威途径了解疫情发展情况,掌握疾病预防信息。

四、开(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对项目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疫情防控入场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并填写节后开(复)工疫情防控人员情况汇总表(内容详见附件3)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报送负责项目监管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施工单位还应积极开展工地环境清洁、消毒防疫、防疫物资发放等工作。

五、项目开(复)工后,项目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控制作业面人数,落实“四个一律”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地现场人员流动。对临时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一律测量体温;

二是若发现可疑病例,工地要高度重视,一律按照项目疫情防控预案进行处置,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三是项目参建单位应定时组织各劳务单位负责人,随时摸排掌握建筑从业人员动态信息,凡有瞒报湖北居住史、旅行史的人员、近一个月去过或接触过武汉及周边地区的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向属地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要求进行从严管控,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是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近期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劝导工地上的工人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六、建设、监理单位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项目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将项目疫情防控情况日报表(附件4)每日16:30时前向区安管站报告。

附件2

开(复)工疫情防控人员入场自查表

项目名称


受检人员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居住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春节期间行动轨迹

近一月内旅行史或者居住史,具体停留时间



近一月内是否与疑似湖北省人员有接触

是□

否□


来渝所乘交通工具及具体班次



2

实名制管理工作

现场有实名制管理系统,该人员已录入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经核实一致

是□

否□


现场未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已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并已登记该人员详细信息,人员信息经核实一致

是□

否□


3

入场体检情况

有无拉肚子、呼吸困难、咳嗽、四肢乏力等情况

是□

否□


体温是否≧37.3℃

是□

否□


是否因上述症状近期在医疗机构就诊,是否有明确诊断

是□

否□


发现的主要问题:

结论及处置意见:

受检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审核人(项目经理签字):

建设单位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审核人(项目总监签字):

备注:此表格针对项目参建各方相关入场人员,每人一张,由施工单位留档备查。

附件3

开(复)工疫情防控人员情况汇总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不存在此情况的人数

存在此情况的人数

处置

情况

备注

1

春节期间行动轨迹

近一月内有武汉旅行史或者居住史,近一月内与疑似湖北省人员有接触的





2

实名制管理工作

人员登记信息经核查不实的





3

入场体检情况

存在拉肚子、呼吸困难、咳嗽、四肢乏力等状况、体温是≧37.3℃的





4

其他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检查结论

符合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

不符合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施工单位(盖章)

审核人(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审核人(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盖章)

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格针对项目参建各方所有人员疫情防控情况,由施工单位负责汇总填写,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区安管站。

附件4

项目疫情防控情况日报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处置情况

备注

1

已进场人员新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

存在此状况的人

是否上报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

是□否□

是否隔离是□否□

是否对接触人群全面排查

是□否□


2

已进场人员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

存在此状况的人

是否上报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

是□否□

是否隔离是□否□

是否对接触人群全面排查

是□否□


3

经排查新进场人员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

存在此状况的人

是否上报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

是□否□

是否隔离

是□否□

是否对接触人群全面排查

是□否□


施工单位(盖章)

审核人(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审核人(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盖章)

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格由项目建设单位每日16:30时前向区安管站报告,区安管站汇总后上报市安全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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