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业统计“村起报”领导机构的通知
黑溪府发〔2021〕25号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农业统计“村起报”领导机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为全面准确反映全镇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全方位展现特色产业成果,摸清农业家底,助推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黑溪镇农业统计“村起报”领导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松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国平 人大主席
范 洪 党委副书记
孙文锦 副镇长
成 员:肖 波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陶长青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洪禹 特色产业中心主任
谢玉娇 统计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负责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肖波同志兼任。
二、数据评审小组
组长:孙文锦
成员:肖波、谢玉娇、刘丹、黄大举
三、各村(社区)统计人员
李红彩 胜地社区统计工作人员
尹清保 白合社区统计工作人员
王元川 光明村统计工作人员
邱文杰 苏维村统计工作人员
向业阳 改革村统计工作人员
朱文珍 互助村统计工作人员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培训、指导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以村(社区)为起报单位,对辖区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情况和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审核、上报。
(二)数据评审小组工作职责: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会审,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三)各村(社区)统计人员工作职责:按照统计法律要求如实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五、统计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统计流程:以村(社区)为起报单位,逐级收集、汇总、审核、上报。村(社区)收集辖区内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情况和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后,由各村(社区)主任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乡镇数据评审小组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评估,若评审小组认为数据不过关,则应把相关数据返回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进行核实、修改后再上报至乡镇;最后经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区调查队。
(二)工作要求:各村(社区)统计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所在村(社区)向领导小组提出,经研究同意后做出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数据评审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科室向领导小组提出,经研究同意后做出调整。
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